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函〔201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组成人员 孙春兰 国务院副总理 马晓伟 卫生健康委主任 梁言顺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孙力军 公安部副部长 王爱文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游 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广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黄润秋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田学斌 水利部副部长 吴宏耀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 张 旭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孙梅君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范卫平 广电总局副局长 李建明 体育总局副局长 施子海 医保局副局长 严文斌 新华社副社长 段铁力 烟草局副局长 于春孝 铁路局副局长 李 健 民航局副局长 闫树江 中医药局副局长 陈时飞 药监局副局长 夏更生 扶贫办副主任 许正中 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阎京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李柯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章冬梅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孟庆海 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贾 勇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丁向阳(兼) 于学军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要求,国务院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
副主任:
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苟仲文 体育总局局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员:
刘烈宏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登华 教育部副部长
相关领域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