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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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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7

近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了主要目标。指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


《计划》提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设置18项考核评价指标和6项工作专栏:


一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二是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三是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每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切实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国家中医医疗队巡回医疗,深入巡回地区基层送医下乡。


五是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扩大中医馆联通范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机构信息化水平。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六是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制作中医药科普产品,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


七是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地区,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在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其他地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等。


《行动》还明确了保障措施。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