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要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多层次职业标准。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的“鼓励备案企业申请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它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指示精神,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导下以及相关部委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发挥科研机构协同创新优势,世界创新医学科技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发起了“全民卫生健康人才测评项目”,统一纳入NHP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体系,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核发的人才测评和培训等资质许可,率先在全国专业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人才测评与培训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的““十四五”期间,我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人才服务能力提高与结构优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建设生命健康人才高地,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指示,全民卫生健康人才测评项目重点致力于卫生健康人才技能提升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人才测评服务工作创新,促进各类卫生健康人才有序发展。为卫生健康人才提供全方位的系统服务,推动提升卫生健康人才的整体竞争力。在人才技能提升、人才社会化服务、中医药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宣传方面依照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医院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合作,以卫生健康系统和社会需求以及岗位胜任力为导向深度开展工作,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卫生健康人才,做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专业培训和人才测评,使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工作的人士具备独立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相应知识和技能,建设我国卫生健康行业的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养和实操能力。
附:NHP系列证书近20年来被社会各界广泛采用
我单位发起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NHP技能人才测评)自2003年开始与原国家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培训与考评工作,2006年在多个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启动第一阶段培养计划,2018年启动了第二阶段培养计划。近20年来累计有数万名卫生健康行业精英,获得了卫生健康人才测评认证。它广泛用于:
1、健康行业企业招聘人才的评判依据;
2、健康行业企业定岗加薪的考核依据;
3、相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人才的参考依据;
4、健康行业创业人员展现自我能力的重要依据;
5、求职人员展现职业技能水平能力的持证依据;
6、享受有关部门继续教育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
7、大中专院校学生必修课或选修课加分依据。
二、项目分类
凡国家非强制准入制度的且社会急需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均列为本系列所属。由于本系列培训所针对的是国际化复合型高技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故部分项目只进行师级和高级师级层次的人才培训与测评,相关课程认证名称如下:
心理保健师 母婴保健师 美容保健师 健康指导师
康养照护师 食品安全管理师 营养指导师 老年保健师
健康管理咨询师 芳香理疗师 中医整脊师 中医保健调理师
药膳食养师 家庭健康指导师 艾灸养生指导师 视力养护师
茶道养生师 小儿推拿师 健康救护指导师 运动康复指导师
微循环检测咨询师 能量健康指导师 中医通络理疗师等。
含:高层次人才培训测评:首席健康官(CHO)等专项能力测评
本系列项目经培训测评合格均可申请由NHP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考试测评办公室指导,全国卫生健康人才测评办公室测评审核并颁发的《全民卫生健康人才测评证书》。
三、培训测评机构及证书介绍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要求,采用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核发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培训与测评工作。
该证书表明持有者在国家卫健委有关政策和指导机构的指导下,已经通过NHP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体系的相关课程培训与考核,并经专业人才测评合格,具备相关卫生健康人才所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属行业性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和专业人才素质能力测评的证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该类证书可作为对劳动者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继续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证明,可以作为学员从业的凭证。该证书编号和二维码为唯一编码,供国际联网查询。
附:NHP所颁发证书符合法律规定和改革方案要求
1、符合劳动法规定新版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X证书制度正式确立。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方案,为我国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3、符合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9年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在一年内全面退出颁发水平评价类证书。改由社会评价组织发证。
4、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培训、测评资质,备案编号:10920230001。
四、证书的注册与查询
本系列培训与测评实行证书电子注册登记与查询制度,将已获测评证书之人员的相关资料录入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www.qmjkw.org.cn)中,并在上述网站上提供证书查询服务。
五、全国推广计划
按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政策精神,本系列项目采用在各地联合设立培训测评机构的方式进行培训与测评工作,由全国卫生健康人才测评办公室负责专业指导与培训测评及审核管理,由全民康养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发展培训测评机构和培训安排考务管理等具体项目的实施,实行垂直管理,层层把关,以确保项目的权威性及可持续发展。
六、培训测评机构的设立
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人才服务公司和具有技术培训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成为驻地培训测评机构,颁发授权任命书和培训测评机构备案证书等手续,在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统一公示。即有资格在授权区域对部分项目进行培训考核及测评工作,具体细则可索取培训测评工作站协议。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紫金园B座5层测评培训处
电话:010-52893985 15901230316 联系人:李主任
全国监督电话:010-52893987
官网: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qmjkw.org.cn